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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晓峰喜获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9-12-16  来源:志丹融媒

  日前,全国妇联在京举办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发布会”。会上表彰了996个“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995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在这995名先进个人当中,陕西上榜的只有31名,而我们延安上榜的仅有两名,陈晓峰就是其中的一位。

  志丹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晓峰,敬业奉献,数十年如一日;心系群众,播撒法律阳光。凭着对法律援助事业的无比热爱,以实际行动倾听民声,反映民意,用法律援助困难群众,为弱者撑起一片法制的蓝天。做为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他始终想着要用自己的专长来帮助这些需要帮助的人。多年来,他甘心当一名“清水”法律人,尽心尽职在法律援助中心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履行一名法律工作者对社会的一份责任。执业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共500多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1200多万元,切切实实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了方便群众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更好地为弱势群体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他带领中心工作人员,四处奔走开展调研,落实基层站点,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8个,在县政务大厅设立法律援助接待窗口,方便困难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并派驻执业律师全天值班。同时,完善法律援助审批制度,开辟绿色通道,做到应援尽援,降低受援人经济、时间和精力等维权成本,实现对援助对象的“零距离”服务,切实维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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