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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娜

发布时间:2017-09-14  来源:志丹文明网

  李娜,女,出生于1979年4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四级法官。1998年参加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志丹县人民法院民庭副庭长。

  李娜在审判岗位工作7年以来,先后审理民事案件1600余件,每年平均200件以上,其中调解率达80%,没有出现一件超审限案件和错案。她作为一名普通的法官,与当事人相处融洽,她独具亲和力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与好评,“平民”形象深入民心。她热爱法官职业,并时刻以“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来要求自己,所以她在工作中时刻提醒自己要尊重和善待当事人,要用一颗爱心和公平公正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这样在办案时才会真正得到人民群众的信服。也正是这种责任感与人文情怀,让她在司法实践中踏实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展现了新时代人民法官的傲人风采。

  2016年2月,李娜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2012年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2015年被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十佳法官”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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