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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超常措施保卫餐桌安全

发布时间:2016-11-18  来源:志丹文明网

紧抓食品不放松 联合检查保民安

  自“2016秦盾行动”开展以来,志丹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不断将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利剑行动”推向深入,采取超常措施,广辟案件线索,拓宽排查渠道,成功破获数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再次掀起打击食品犯罪活动新高潮。

  今年2月,志丹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与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食品安全检查时,发现保安镇聚宝苑小区旁的一水产门市,在使用过氧化氢(俗称双氧水)及氢氧化钠(俗称烧碱)制作鱿鱼、牛肚等食品。经进一步检验,该水产门市的鱿鱼、牛肚等食品总碱量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对此,该大队依法对该水产门市进行了查封取缔。同年8月,该大队民警与县食药局工作人员在排查食品安全检查时,检测发现顺宁镇某“羊肉面馆”销售的羊肉汤汁含有有毒有害成分,属有毒食品,当场依法对该“羊肉面馆”进行了查封取缔。

  据统计,自今年以来,志丹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先后查处8起食品造假、掺假案件,有力地净化食品环境。(《延河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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