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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志丹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8  来源:志丹文明网

志办发〔2017〕 号

各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党(工)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志丹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抓好落实。

  中共志丹县委办公室 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

志丹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资料通过网上报送,测评资料是检查创建成果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内容。工作资料量大面广,涉及全县工作的方方面面,且上传时间限定为10天。为了按期、全面收集整理工作资料,确保所上传的规范文件、说明报告、实景图片、统计表格完整、精准,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5-2017版)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规定,结合我县创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操作手册》和网上申报系统,对《测评体系》要求的网上申报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制成志丹县创文工作网上申报资料册,确保网上审核资料全部合格。

  二、组织机构

  组  长:刘小勇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赵 伟 县委办主任

  刘殿中 县政府办主任

  牛景孝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马永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曹林斌 县文明办主任

  资料收集整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17年度创文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统筹协调、督导、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文明办主任曹林斌担任,成员由马永丰、马华权、曹新建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资料的收集、检查、整理、汇总、送审、上传等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定一名分管领导,抽调一名业务精、责任心强的骨干人员担任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联络人,具体负责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健全工作机构阶段(即日起至2017年6月9日前)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建创文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各单位资料收集工作确认人),并将人员名单、联系方式于6月9日前报送县文明办(县委办公楼605,联系电话:6623341,传真:6623341,志丹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微信群二维码见附件6,联系人:马云程)。

  (二)内部收集整理阶段(即日起至2017年6月19日前)

  各责任单位要严格对照《志丹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收集整理任务分工表》(附件1)的要求,准确、有效地提供各类指标所涉及的文字、图表、影像类型的规范文件、说明报告、实景图片、统计表格等材料(电子版、纸质版要同时提供)。以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涉及的获得国际、国家、有关部委相关荣誉称号的表彰文件、奖状、证书等资料。务于6月19日前完成内部资料收集整理,完成《志丹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登记表》(附件2)、《志丹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提交表》(附件3)和《志丹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报送备案表》(附件4)填报程序。

  (三)上报初审阶段(2017年6月19日—2017年6月30日前)

  1.报送时间。各责任单位由联络人按照《志丹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收集整理任务分工表》规定的时间上报资料。

  2.初审程序。资料收集整理办公室依据各责任单位审核过的《志丹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登记表》、《志丹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提交表》,对照《志丹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收集整理任务分工表》,逐项审核资料,资料符合初审要求,在各单位的《志丹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报送备案表》中填写意见,作为责任单位今年创文工作督查、考核的备查依据。并由联络人在《志丹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收集进度登记册》(附件5)签字确认,以便资料收集整理领导小组及时掌握全县资料收集工作进度。

  3.全县总体资料复核程序。由资料收集整理办公室统一负责,提交资料组长审核审定。对资料组长审核审定的意见以正式函件通知各责任单位补充完善资料。再次补充提交的资料仍然按资料收集整理程序进行,需另注明审核、审定补充资料。

  (四)上传完善阶段(按中央文明办规定执行)

  中央文明办网络报送端口打开之后,需上传的资料由资料收集整理办公室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上传。特别是端口开放后,资料收集整理办公室要重点注意新增加、调整的资料内容核对工作,如有新变化内容必须在24小时内分析整理,并以正式函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相关责任单位要在48小时以内,将端口开放新增加的内容按程序,按时、保质保量将资料上报至资料收集整理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资料格式

  1.资料类型及份数。各责任单位收集整理的所有资料,均要提供纸质版、电子版。所有的资料必须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5-2017版)、《志丹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收集整理任务分工表》以及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补充通知的要求,逐项对照收集整理上报,杜绝缺项。所有的电子版资料必须与纸质版资料保持一致。纸质版资料需装盒提交一份。电子版资料使用移动存储设备提交。

  2.资料的归档命名要求。

  各类资料的归档,要以“单位+指标编号+格式命名”。例如:

  编为“宣传部III-1-1-1规范文件”。要建立目录清楚、内容全面、图片清晰、条款有序的档案资料,做到一目了然,规范整齐,详实可查。如遇同一要求中的多项资料可后缀阿拉伯数字序号。

  3.资料格式要求。

  收集整理的资料分为四种格式:规范文件、说明报告、实景图片、统计表格。资料内容的文字、页边距等统一按正式公文格式要求执行。

  (1)电子版资料。规范文件需扫描文件的红头页或盖章页制作成图片格式上报,文件主体部分可以说明报告形式上报,由省级主管部门提出评价意见的,需同时提供红头页和盖章页。说明报告要按照字数要求写出文字说明,以WORD、WPS或永中格式上报,有关制度、举措、数字方面的说明需注明来源出处。实景图片要求提供现场照片、样报图片或电视截屏,统一制作成JPG或JPEG格式上报,每张图片容量不能大于2M。统计表格模板由各相关责任单位提供填写,加盖相关主管部门公章,扫描制作成图片格式文件上报。

  (2)纸质版资料。

  ①纸张要求。相关文件、图片、工作小结、简报、说明等资料,均需使用A4纸。

  ②资料规范。所有上报的文件原则上提供原始文件,没有原始资料的要复印,并在文件首页左上角加盖单位公章。所有的实施方案、活动计划等非正式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所有的资料右上角用铅笔注明编号,编号规则统一按命名要求执行。

  ③图片规范。图片资料每页按2张图片进行打印。图片上方位置注明主题、背景、时间、地点、任务等文字,下方打印图片,文字不能在图片上。

  ④装盒要求。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志丹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收集整理任务分工表》中任务的顺序,从第一项到最后一项依次排列。档案盒内的总目录要按照顺序,依次整理出整体任务资料的页码,并在每页资料右下角用铅笔注明页码。档案盒内的目录编制例如:“宣传部III-1-1-1规范文件·············**页—**页”。资料整理档案盒样式规格为牛皮纸材质 A4/50mm档案盒。

  (二)严格审核程序

  1.责任单位内部审核。各责任单位在内部收集整理阶段要严把审核关,分管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单位内部资料收集整理的直接责任,对照单位的《志丹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登记表》进行逐项审核。同时所有单位资料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并在《志丹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提交表》签注意见。

  2.联络人责任。各单位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联络人要切实发挥联络和见证作用,及时传达、上报有关资料整理工作办公室反馈的信息。确保本单位资料按时、高质量报送。协调对接做好资料收集办公室有效签字人在《志丹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报送备案表》上的确认,以及在资料收集整理办公室的《志丹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收集进度登记册》上的进度登记。

  3.信息上传下达。一是各责任单位经领导审批、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视为有效上报资料。二是各责任单位联络人到达资料收集办公室时间视为上报资料时间。三是资料收集办公室的电话通知、所发的传真、电话短信、微信群信息均为通知到位的有效方法和有效时间。

  (三)切实加强领导

  1.夯实工作责任。县上今年将把本次资料收集工作纳入全县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各相关责任单位“一把手”对本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同时,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做好指导、协调和督促直属单位和行业内部的资料整理收集工作,统一归口上报。在资料收集整理过程中出现自身不能克服的困难,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反映,确保资料收集工作不影响整体工作进度。

  2.及时提交补充资料。按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惯例,将在本年度对《操作手册》进行微调,资料收集办公室要及时将需补充的资料通知有关单位。各单位要全力以赴按时、高质量完成补充材料。补充材料的提交按正常材料提交程序执行。

  3.严格责任追究。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建立责任追究运行机制,资料收集整理办公室负责督促收集资料。对未按时限、质量要求完成任务的,办公室要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必要时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督办,情节严重的按程序由县纪委、监察局问责。无论哪个部门、单位,凡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

  1. 《志丹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收集整理任务分工表》(一)

    《志丹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收集整理任务分工表》(二)

  2. 《志丹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登记表》

  3. 《志丹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提交表》

  4. 《志丹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报送备案表》

  5.  《志丹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收集进度登记册》

  6.  志丹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微信群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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