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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志丹县深化社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6  来源:志丹文明网

各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党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事企业单位,中省市各驻志单位,各人民团体:

  《志丹县深化社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任务。社区是社会的基本组成单元,是广大群众生产生活的共同体,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深化社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对于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构建崇德向善、和谐向上的良好风尚,凝聚追赶超越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正能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各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统筹谋划,真抓实干,久久为功,推动全县社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中共志丹县委办公室 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8日

  志丹县深化社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社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根据《陕西省深化社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实施方案》(陕办字〔2016〕62号)和《延安市深化社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实施方案》(延市办字〔2016〕9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努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贯穿社区建设和治理,融入社区居民日常生产生活和精神世界,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耕厚植于居民心中,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牢思想道德基础,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主要任务

  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试点社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开展省、市两级试点社区结对帮扶,统筹推进全县社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努力形成家庭和睦、邻里互助、文明和谐的社区环境和崇尚好人、争做好人的社会氛围。

  1.加大环境氛围营造。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阵地进行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在社区广场、街巷、楼宇以及社区文化活动室、图书室、办公区等地方,充分运用漫画、图片、文字等形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呈现出来,绘好主题文化墙。充分利用社区公园广场,以灯柱、看台、长廊等为载体,用“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加以诠释,打造好主题公园。选择具有代表性的街区,以街面墙体、灯柱栏杆、基础设施等为载体,合理布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的“核心价值观长廊”等固化阵地,布好核心价值观主题街道。搭建“我们的价值观”网络传播平台,运用微信、微博等方式,广泛吸纳居民加入其中,增强核心价值观网上传播力。

  2.制定社区居民公约。把居民公约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形式,引导社区结合自身文化特色、历史传承、人群特征,实施再造居民公约行动。社区要动员相对独立的小区、楼院居民广泛参与,居民公约要按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尊重当地传统公序良俗、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在要求的原则,严格通过走访征询居民、召开居民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征求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形成意见稿后经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程序进行,保证公约的严肃性。居民监督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及小区党员干部、模范人物要带头遵守并监督居民公约实施。同时,通过印制宣传卡片、制作宣传牌、发送手机短信、利用微信微博等形式,做好居民公约的宣传推广。此项工作由社区党组织领导、监督和指导,社区居委会负责,以城镇社区为重点,巩固提升以往居民公约建设成果,在全县社区和社区内每个相对独立的小区、楼院全面组织实施。各镇(办)要制定分步实施工作计划,逐社区制定工作目标、提出进度要求,督促、指导、帮助社区开展工作,推动工作落实。

  3.开展社会志愿服务。积极动员社区党员、离退休职工、文艺爱好者、在校学生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成立不同类别的志愿服务组织,在民政、卫生等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志愿服务,为困难家庭、困难群众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着力改变社区居民邻里陌生现状,促进邻里和睦相处。积极发挥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的作用,结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下乡”等活动,对社区待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帮扶,提高带动失业人员专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引导就业创业。建立多种激励机制,倡导鼓励子女与父母一房同住、就近居住。积极探索社区居民互助养老、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等,开展相关培训,建立相关机制,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指数。

  4.发展社区特色文化。充分挖掘和弘扬当地优秀传统文化、乡贤文化、家庭文化,引导居民制定并践行家规家训,倡导家庭文明新风,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围绕春节、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和“五一”“七一”“十一”等重大节日,组织县文艺院团定期定点送演出、送培训进社区,支持、鼓励、引导社区开展丰富多彩的常态化群众性文化活动,不断丰富和活跃居民精神文化生活,打造富有志丹特色、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节日品牌。指导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建立村史馆、文史馆,挖掘属地历史名人及嘉言懿行,深化社区文脉根基;收集反映社区发展历程的图片、实物和史料等,展示当代模范人物和新乡贤的先进事迹,留下居民工作、学习、生活和环境的变迁印记。

  5.倡导时代文明风尚。社区要充分发挥“善行义举榜”和“志丹模范”的价值引领作用,用好道德讲堂、最美家庭评选等载体,深入发掘诚实守信、孝老爱亲、尚德重礼、助人为乐、敬业奉献、见义勇为等方面的榜样和先进,在各小区门口、广场等人口密集区域对先进典型进行张榜公示,并通过新闻媒体和社区媒体定期发布,推动形成好人好报、学好人、做好人的浓厚社会风气。同时,要大力倡导勤俭节约,广泛开展节能、节水、节电和垃圾废弃物分类存放回收、循环利用等节俭养德行动;大力倡导敬业精神,引导社区工作者和社区居民敬业乐业、恪尽职守,培育严谨的工作态度、干一行精一行的职业情感和业务素养。

  三、保障措施

  社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要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创造有利条件,保障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1.完善体制机制。党委、政府要以法律为依据,坚持问题导向,契合社区需要,找准利益联结点和工作切入点。宣传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不断完善社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工作制度和体制机制。民政部门要健全完善社区协商制度,完善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居民委员会会议规程,规范居民代表选举程序,落实居务公开,制定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建立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各镇(办)要充分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协调驻地单位、群团组织等多方力量,指导社区制定实施办法,形成多方聚力、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2.健全服务体系。党委、政府要将社区工作经费、培训经费、人员薪酬、服务设施和社区核心价值观建设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增长机制。住建部门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街道、主题广场和主题回廊建设纳入规划,统筹安排办公用房、服务用房等设施建设,确保社区公共房面积达标,满足社区工作和公共服务需要。民政部门要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保障社区管理、便民服务和信息公开需求。文化部门要抓好社区图书室、广播室、文化活动室和文化活动广场建设,培训社区文艺骨干。各镇(办)要加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定期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社区要运用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网等新技术,为社区居民提供即时便利的服务。

  3.培育社会组织。民政部门要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矛盾调处类、文体活动类、法律服务类等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组织,广泛吸纳社区居民承担社区工作任务。完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用社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引领和指导“四社联动”机制建设,建立社区志愿服务站,招募一批社区志愿者,成立社区志愿服务队,征集一批志愿服务项目,探索建立义务服务与居民成才、就业、受助、养老等挂钩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4.建设守法诚信体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社会建设全过程,司法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社区及社区社会组织,弘扬法治精神,强化居民的法治意识,推动社区法治建设。结合全县“七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法律进社区”等普法活动。社区要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强化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刚性约束,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社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社区信用档案,结合“红黑榜”发布,大力褒扬诚实守信典型、曝光违约失信行为,推动诚信社区建设。

  四、工作要求

  社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是全县意识形态领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单位、镇(办)要精心统筹谋划、抓好贯彻落实,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根社区、长驻人心。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镇(办)党委、政府对本辖区内的社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工作负主体责任,镇(办)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镇(办)党委要统揽全局,把社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委委员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部署。按照镇(办)域整体协调推进的要求,落实“一岗双责”,加强统筹协调,制定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阶段性任务和目标,着力抓好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扶持,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2.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宣传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政法、民政、文广、教育、卫生、城建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单位要发挥职能优势,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镇(办)要创新方式方法,创设有效载体,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在结合融入上下功夫,从党员干部、公众人物、青少年等重点人群抓起,推动社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取得成效。

  3.对标对表,抓好落实。各部门单位、镇(办)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推进计划,分解任务,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各镇(办)要在2017年2月底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和时间节点。各部门单位要尽快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制定具体可行的测评办法,定期督促检查,把社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工作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县委宣传部每年要对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及时向各镇(办)党委通报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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