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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度创文督查测评意见反馈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29  来源:志丹文明网

各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党委、政府,县委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事企业单位,中省市各驻志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2016年度创文督查测评意见反馈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志丹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6年8月22日

  2016年度创文督查测评意见反馈整改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文明办2016年度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县一级提名城市年度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的安排,由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鲍贻勇同志带队,一行5人组成专项工作组,于8月9日全天,分成两组深入我县车站、居民小区、图书馆、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店、城区主干道、十字路口、政务大厅、银行等重点部位,通过听、查、看、访,对我县创文工作进行督查和年度-测评。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督导组对我县创文督查测评情况进行了反馈,在肯定了全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稳步提升,城市治理、环境建设的志丹模式为文明城市创建增添色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益广告及创城宣传有亮点、有氛围,城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功能宜居宜业等4个方面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存在问题。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对照新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找准问题,探究原因,立足实际,远近结合,明确整改任务,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努力提升文明水平。

  二、整改内容

  (一)市民“三率一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1.存在问题:市民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和满意度不高。整改要求: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中华传统美德、创文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动员市民、宣传市民、教育市民,努力提升市民的“三率一度”,从而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社区服务中心、部门单位负责)

  2.存在问题:居民小区(例如西区采油厂小区、永宁采油厂小区、县委家属院、工行小区、市小小区、食品厂小区等)都无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创文、善行义举榜有关专栏,无市民文明公约、温馨提示牌。整改要求:城区所有居民小区按要求设置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创文、善行义举榜有关专栏,设置市民文明公约、温馨提示牌。(社区服务中心牵头抓总,小区或楼宇管理单位负责)

  3.存在问题:建筑围挡、围墙(例如中医院建筑围挡、保安革命旧址围墙、麻地坪村酒店围墙、档案馆围墙)的公益广告刊播不到位,有空档,属地刊播宣传责任没有落实,无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创文宣传标语。整改要求:城区内所有建筑工地围挡、围墙按要求设置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创文宣传标语。(住建局负责)

  4.存在问题:农贸市场、超市、公交车体内外均无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创文宣传标语及专栏。整改要求:城区内所有农贸市场、超市、公交车体按要求设置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创文宣传标语及专栏。(工商局、交通局负责)

  5. 存在问题:车站内无志愿者岗位及志愿者,公益广告、创文宣传氛围不浓厚。整改要求:在车站内设置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加大公益广告、创文标语的宣传力度。(交通局负责)

  (二)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6.存在问题:图书馆级别较低,无盲道和无障碍设施,无少儿阅览区、无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区。整改要求: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要求设置盲道及无障碍设施,增设少儿阅览区、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区。(文广局负责)

  7.存在问题:保安街、红都街、河滨路、十字街、长盛街、东马岔路等道路有坑洼现象,道路路面及道板、道沿损毁修复不及时,盲道和无障碍设施不全。整改要求: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要求修复城区内所有道路、道板、道沿,尽快摸清县城各路段无障碍设施的缺损情况,在现有盲道基础上,结合实际拿出盲道、无障碍设施整改方案,尽快整改到位。(城管办负责)

  8.存在问题:农贸市场数量不足。整改要求: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要求在城区内规划建设足够的农贸市场。(住建局负责)

  9.存在问题:保安街和红都街停车位少,临时停靠车辆较多。整改要求:对城区主要街道进行调研,科学、合理增设停车位。(交警大队负责)

  (三)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

  10.存在问题:居民小区整体卫生脏乱差、车辆乱停乱放。整改要求:城区内所有居民小区下大功夫整治小区死角“脏乱差”和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社区服务中心牵头抓总,小区或楼宇管理单位负责)

  11.存在问题:部分餐饮店(例如可可香冒菜、老街坊特色小吃、长顺发羊肉馆、连启鲜肉店等)从业人员无健康证、肉食经营摊位进货手续不全。整改要求: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要求对城区内所有餐饮店进行专项整治,集中整治从业人员有无健康证、进货手续、三防等问题。(药监局负责)

  12.存在问题:马岔农贸市场总体卫生一般,基础设施陈旧,路面损毁严重,有黑臭水体现象;无文明诚信经营等公益广告。整改要求: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要求整治城区内所有农贸市场的脏乱差现象,设置文明诚信经营等公益广告。(工商局负责)

  13.存在问题:部分大中小超市服务承诺制度公示没有在醒目位置悬挂,安全通道被货物和垃圾占用,没有安全通道标识。整改要求: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要求在城区内大中小型超市设置服务承诺制度公示,创文、文明诚信经营等公益广告,四防符合安全要求。(工商局负责)

  14.存在问题:窗口服务单位服务主动性较差。整改要求:应大力提升服务品质和内涵,集中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实现“七个”做到:1.环境整洁,设施齐全;2.从业人员着装统一,挂牌上岗,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3、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和行业服务规范;4.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并有投诉处理记录;5.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6.有文明引导人员,引导顾客顺序排队,劝阻顾客吸烟行为;7.运用多种形式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传统美德、诚信经营和创文等公益广告。(纠风办负责)

  15.存在问题:保安街和东马岔路附近有农用三轮车停在路边售卖,红都福门口占道经营居多。整改要求:加大街道流动商贩的整治力度,要全部纳入市场管理,坚决取缔广场、街巷流动经营摊(点),不得在街面乱摆乱放。(城管办负责)

  (四)进一步加强交通秩序整治。

  16.存在问题:一是行人横穿马路、闯红灯;二是车辆抢道、乱鸣笛;三是无交通志愿者、无志愿服务活动;四是没有设置足够的禁止鸣笛标志。整改要求:探索交通协管机制,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坚决纠正行人横穿马路、闯红灯、车辆抢道现象;精心组织开展好交通志愿服务队及志愿服务活动;对城区主要街道科学、合理增设禁止鸣笛标志;杜绝机动车辆挤占人行道、乱停乱放、随意鸣笛等现象的发生。(交警大队负责)

  17.存在问题:一是出租车、公交车驾驶员着装不规范,少数驾驶员不系安全带;二是公交车未能按照要求语音播报站点。整改要求:着力解决出租车、公交车驾驶员违章驾驶,车容车貌脏乱差问题;开展微笑服务,不断提高“乘客至上”的观念,对出租车、公交车开展以语言文明、行车文明、服务文明、形象文明为内容的培训和管理。(交通局负责)

  (五)进一步在领导推动和措施有力上下功夫。

  18.县委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大对创文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专项议事和顶层统筹谋划力度;加大创文工作的领导推动力度;加大创文工作力量及经费投入力度。(创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19.要提高文明城市创建水平,组织考察学习和借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深化创建理念,理清创建思路,优化创建措施。(创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文明城市创建整改工作是省文明办专项督查组交办给我县的重点工作任务,也是我县创文工作需要着力加强的盲区和短板。各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部门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一如既往地抓好创文工作,切实把整改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确保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能如期实现。

  (二)密切配合,有力推进。这次整改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工作关联度高。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统筹谋划,紧密配合,共同把整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促进创文工作有新提升。相关单位要在2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以专函的形式报县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办公室(09116623341)。

  (三)强化督查,全面落实。文明办要抓住创文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工作重点,加强对部门单位的业务指导。督查组要加强对整改工作和创文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于在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了事、推进力度不大的部门单位,按照创文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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