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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以“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为载体 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农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4  来源:志丹文明网

志文明委发〔2016〕1号  

各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县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以“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为载体 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农村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志丹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6年4月1日

以“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农村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作出的“五位一体”全面发展战略,深化“厚德陕西”道德建设活动,培育诚信友善、文明和谐的村风民风,建设环境优美、村容整洁的美丽乡村,使我县广大农村与城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按照省文明委《关于以“美丽乡村·文明家园” 建设为载体 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农村的实施意见》(陕文明委〔2015〕5号)和市文明委《关于印发以<“美丽乡村·文明家园” 建设为载体 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农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市文明委〔2015〕5号)文件要求,从2016年起,在全县农村开展“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总要求,以中央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和构建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契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为载体,以民风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着力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建设“三个志丹”打下坚实基础。

  二、建设内容

  “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活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农村民风建设和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用6年左右的时间,以“五讲四美三热爱”为目标,即把农民培育成为“讲法治、讲道德、讲文明、讲秩序、讲卫生”和“爱党爱国爱家乡”的新型农民,把农村建设成为“环境美、风尚美、人文美、生活美”的美丽文明家园。 

  (一)农村民风建设的主要任务

  以“十个一”建设为载体,以民风建设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内容,培育切合农村实际的、农民易于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实践载体,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切实提高农村文化生活水平,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时代新风在农村得到认同和固化,培育诚信友善、文明和谐的村风民风。

  1、建好管好用好一个农家书屋。村农家书屋配备图书不少于2000册,报刊20-30种,电子音像出版物不少于100张,定期补充更新图书、报刊,有专职农家书屋管理员,坚持每天定时开放,有众多群众借阅。

  责任单位:县文广局

  2、建好管好用好一个村广播室。按照广播电视村村通要求,建好村广播室,配备必要的广播设备,每天播放时间不低于半小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现电视户户通,广播村村响。

  责任单位:县文广局

  3、建设一个村文化活动室和文化活动广场。整合农村现有公共设施,统筹建设集理论宣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电影放映、文化娱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文化活动室,配套建设群众文化活动广场,有文化、体育、灯光、音响等设施。

  责任单位:县文广局

  4、有乡村文明一条街。在农民群众居住集中的街道、村落和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乡村宣传文化街、文化墙、宣传栏,设置公益广告、宣传画,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道德经典、文明礼仪,并定期更换宣传内容。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5、有善行义举榜。在农民群众集中居住的街道、院落和广场设置善行义举榜,宣传诚实守信、孝老爱亲、助人为乐、敬业奉献、见义勇为等方面的好人好事,形成崇德向善、和谐向上的村风民风。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各镇(街道办)

  6、有一支乡贤文化骨干队伍。组织当地政治强、威望高、有经验、有能力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退伍复转军人、老教师,建设新时期的乡贤文化。挖掘整理历代名贤积累下来的思想观念、文化传统、文史典籍,培育富于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乡贤文化。培育一批乡土文化能人,培养一批文化特色户、文化大院,充分挖掘民间文化资源,开发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剪纸、陶瓷、泥塑等民间工艺项目,戏曲、秧歌、社火、花灯、陕北说书、陕北民歌等民间艺术和民俗表演项目,利用传统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

  责任单位:县文广局

  7、有一个道德讲堂。有固定场所,按照“看一部事迹短片、讲一个道德故事、诵一段道德经典、谈一点道德感悟、送一份吉祥祝福”的流程办好道德讲堂,并利用道德讲堂举办各种讲座,讲文明礼仪、讲科学技术、讲法律法规、讲形势政策,举办道德讲堂一年不少于4次。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办)

  8、有一整套乡规民约。坚持依法治村,按照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的原则,立足本乡本土实际,发动农民群众讨论制定乡规民约,成立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红白理事会,并依靠“一约四会”,参与民间事务的调解、监督和服务,在遏制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等方面发挥作用,重点解决封建迷信盛行,随礼负担过重,彩礼高昂,甚至因婚致贫的问题。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司法局

  9、每年评选表彰一次“十星级文明户”。按照《陕西省农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暂行办法》,统一按照“宣传发动—对标创建—农户自评—群众互评—审星定级—张榜公示—表彰授牌—资料存档”的工作程序,组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十星”内容统一为“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遵纪守法星、兴业致富星、孝老爱亲星、助人为乐星、环境卫生星、勤俭节约星、移风易俗星、文明礼貌星”,按照统一尺寸和样式制作悬挂“十星级文明户标志牌”,提高评选活动的参与率、影响力和权威性。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各镇(街道办)

  10、每年评选表彰一批五好文明家庭。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为内容的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层层寻找红都最美家庭。由县妇联牵头制定评选表彰办法,明确评选标准,规范评选程序,精心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县妇联

  (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任务

  国土、环保、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农业、林业、卫生、计生等部门按照中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三农”工作、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制定工作规划和建设标准,分别组织实施。

  主要任务是:完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村庄规划,落实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规划。加大农村改路、改水、改厕、老旧村庄改造和乡村少年宫建设,推进山水林田路河塘综合治理和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整治,加快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配套设施,加快改善村庄卫生状况,切实解决垃圾乱倒、粪便乱堆、禽畜乱跑、柴草乱放、污水乱泼等现象。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力争用5年时间使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观。

  三、建设阶段

  “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活动采取因地制宜、典型引路、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方式实施。

  (一)抓点示范阶段(2016年-2017年)

  2016年至2017年,按照省上每年抓10个重点县(区)、各市抓1个重点县(区),每个县(区)重点抓3个镇,每个镇重点抓3个村(省、市、县抓点不重复)的“1133”抓点帮扶任务,树立标杆,总结经验,做好示范。

  重点示范镇的建设任务

  1、制定印发以“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为载体,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农村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资金保障、建设周期、检查考核等相关制度,3年内确保90%以上的村达到“十个一”建设标准。

  2、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达到省市上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

  3、探索“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与创建文明村镇有机融合的有效形式,形成典型经验,30%以上的村镇成为县级以上文明村镇。

  4、在全县范围全面开展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农户参与率达到95%以上,做到一年一评比,一年一定星。标准严格、程序规范、评选公开、结果公正。

  5、制定印发“好儿媳”、“好公婆”、“好家庭”评选表彰办法,每年组织评选表彰活动。

  (二)全面建设阶段(2018年-2020年)

  在抓点示范的基础上,从2018年开始全面推进“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从2020年使全县90%以上的村达到“十个一”建设目标。

  四、组织领导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农村的重大意义,建立“党委加强领导、文明委统筹、文明办牵头、各部门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文明委负责做好全县“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农村的安排部署、检查督导工作,统筹协调县文明委各成员单位集中力量抓好市、县级重点示范镇。要落实各镇党委、政府的工作责任,加强村党支部、村委会建设,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骨干作用,更好地带领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加大资金投入,强化保障力度。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对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美丽乡村·文明家园”重点示范县(区)给予50万元的资金扶持;市上确定的示范县(区),由市财政给予50万元的资金扶持;县上确定的示范镇(街道办),由县财政给予30万元的资金扶持。县文广局等部门要以农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导向,围绕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参加公共文化体育活动等群众文化基本权益,加强农村宣传文化阵地建设,拓展文化惠民项目。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环保、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卫生、计生等责任部门要集中项目资金优先支持重点示范村镇建设。经发、科技、民政、司法、财政、国土、林业、商务、工商、质检等部门要按照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各自职能,安排资金和项目支持“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工作。各镇(街道办)党委、政府要整合各方面文化建设和涉农项目资金,用于“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确保“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顺利开展。

  (三)坚持群众主体,调动社会支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通过项目带动、扶贫帮扶、以奖代补、评选先进、好人褒奖等多种方式,调动农民参与,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实现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升,防止大包大揽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优势,支持开展“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要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三新”组织和各级文明单位与村镇开展城乡共建、文明帮建活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有利于“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浓厚舆论氛围。

  附件一:2016年延安市“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重点示范镇、村名单

  附件二:2016年志丹县“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重点示范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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